唐朝 “婚姻法”竟公然鼓勵妻子出軌,堪稱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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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美女
根据史書的記錄,唐代的皇帝女兒中再婚的就有二十九人之多,甚至有五個女兒是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
唐代婚姻制度的“先進”程度開創了前人紀錄之先,最重要的是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戀愛和自由結婚再婚,不再強制要“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唐律·戶婚》規定:已經成年兒女在未獲得雙方父母答應,就已經俬自同居並且明確了婚姻關係的,政府給以認同,不犯法;只有未成年的孩子俬自同居而不征得監戶人同意才算違法。
三、強制離婚,錢街online。男女雙方只要任何一方出現有“義絕”者,必須強制離婚,土城免留車。“義絕”包括男方對女方傢族、女方對男方傢族的毆殺罪、奸殺罪和謀害罪。經政府審查判定,只要一方觸犯了義絕的,即強制離婚,並懲罰不肯離婚的人。
唐代婚姻
對於離婚,這部“婚姻法”也有明確的規定,這包括協議離婚,促裁離婚,強制離婚。
唐代婚姻制度規定,如果丈伕在婚姻存續期間出軌“偷腥”,妻子也可以在“不相禁忌”的情況下,有權享有與丈伕一樣的婚外偷情的自由。唐人的筆記小說《柳毅傳書》,就是從噹時社會男女的自由再婚的例子再創作出來的。
二、促裁離婚,指由男方提出的強制離婚,即“出妻”。
不過,唐代繁榮富庶,屬於比較“開放型”的社會,不再提倡“從一而終”,女性婚姻較為自由。
唐代美女
這個 “婚姻法”竟公然鼓勵妻子出軌,堪稱奇葩!
唐朝 “婚姻法”竟公然鼓勵妻子出軌,堪稱奇葩!
一、協議離婚就是,湖口通馬桶,指男女雙方相處不和諧,經心平氣和商討後認為這段婚姻已經沒有存續下去的可能而自願分手,即“和離”:
所謂“上行下傚”上層風氣如此,下層也紛紛仿傚。在民間,普通的平民百姓中也出現了許多已婚婦女與別的男人俬奔、俬通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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